“網絡謠言”有哪些危害
一、引發社會震蕩,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眾利益。
由于網絡謠言的傳播速度快捷,范圍廣,一旦一些危言聳聽的謠言形成了一定規模,就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引起廣大網民的慌亂,從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二、擾亂人們的思想、心理和行為。
人們經常是為了一個虛假的謠言而表現種種不適當的行為,尤其是面對有關自己切身利益的謠傳,人們就更加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判斷力,從而從內心深處覺得這就是真的,一傳十,十傳百,到最后,弄得人心惶惶。
三、網絡謠言誤導社會輿論。
流言、謠言似是而非,混淆了人們的視野,導致了人們對社會主流意識形態的離心離德,污染了網絡輿論環境,一些青少年社會經驗不足,分辨能力、自控能力較弱,面對網絡謠言,可能會對社會、對未來產生消極情緒,從而玩物喪志,放棄精神追求和事業進取。
如何辨別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具有夸大事件嚴重性、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等特點,如何辨別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實,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判斷:
第一 官方求證法
,可以通過關注政府部門相關官方賬號發布的信息公告來辨別信息是否真實,也可以通過政府官方其他渠道主動去咨詢和了解。
第二 信源核實法
,可以通過查看信息的來源和出處,如果是網絡大V或權威媒體發布的信息,可信度較高;如果是不知名的網站或者是個人網絡賬號為了吸引流量和粉絲發布的信息,可行度就比較低。
第三 多方判別法
,通過分析信息的標題和內容,如果是存在“轉瘋了”“不看后悔”等夸大性詞語的標題,通常可以判定為虛假謠言信息,同時還可以提取信息中的關鍵詞使用百度進行搜索,基本可以判定信息的真假。
散布網絡謠言的法律責任
01
民事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02
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03
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